明年4月起徵收垃圾費 市民需購指定袋棄置垃圾

2023年11月27日

  本港明年4月1日起將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,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將垃圾按量收費,一般市民需以指定袋棄置家居垃圾,否則即屬違法。環境保護署預料,一個3至4人家庭每日會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,每月垃圾費約30元至50元。

  環保署昨日(19/11)表示,垃圾收費分兩種模式,第一種是按袋或按標籤收費,適用於大部分住宅和工商業樓宇、村屋、地鋪等。屆時市民要棄掉一般垃圾,需預先購買指定袋將垃圾包妥,指定袋的大小分9種,容量由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,以每公升垃圾0.11元(約1毫)計算,每個袋的售價介乎3毫至11元。若垃圾體積過大,未能放進指定袋,市民需在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才可棄置,而指定標籤則劃一收費每個11元。市民日後可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(例如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網上平台等),買到指定袋和指定標籤。環保署預計,一個3至4人家庭每日會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,即每月的垃圾收費開支約30元至50元。

  第二種模式則是按垃圾重量徵收入閘費。假如垃圾是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,並棄置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等廢物處理設施,則會按垃圾重量收取入閘費。這種模式主要針對工商業處所棄置的垃圾,以及小部分住宅樓宇棄置的大型或形狀不規則的垃圾,例如沙發、椅子、牀架等。

  環保署稱,為配合垃圾收費實施,從8月中起已在社區展開相關推廣工作,在住宅大廈、綠在區區回收點等地點舉辦宣傳活動和現場示範,教育市民和住宅大廈的前線員工遵守法例要求,以及積極實踐減廢回收。

資料來源:星島日報、東方日報、am730(2023年11月19日)

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 

參考資料
都市固體廢物收費

  • 垃圾收費實施後,市民在以下地點棄置垃圾前,必須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:
    – 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
    – 食環署垃圾收集站
    – 食環署垃圾桶站
    – 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(包括壓縮型及非壓縮型垃圾車)
    – 私營廢物收集商的壓縮型垃圾車(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的垃圾,會以按重模式收取「入閘費」,因此不需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,以免雙重付費)
  • 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或按標籤收費模式下,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,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。
  • 具體來説,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,沒有把垃圾袋束緊,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,這些垃圾便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。
  • 另外,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(例如餐桌、書櫃或牀褥等大型家具),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,否則這些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。
  • 如違反垃圾收費相關法例要求,當局可向違例者處以定額罰款1500元。
  • 對於違規特別嚴重的情況,當局亦可以傳票方式檢控,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 000元及監禁6個月,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 000元及監禁6個月。

 

參考資料來源:
環境保護署(垃圾收費網站)──個人/家庭 > 常見問題
環境保護署(垃圾收費網站)──個人/家庭 > 法例要求及罰則

參考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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