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成半劏房居民憂垃圾徵費增負擔

2024年3月6日

  距離垃圾徵費實施日不足半年,有社福機構昨日(3/3)發佈相關調查,發現過半數受訪劏房居民對垃圾徵費的運作仍不太瞭解,大部分人更擔心徵費會帶來額外的開支,加重經濟負擔。

  該社福機構上月訪問了306名居住劏房的基層市民,超過五成半受訪者表示仍不瞭解徵費計劃的實際操作,例如收費、購買膠袋方法、垃圾處理方式等。由於多數劏房位於不設升降機的大廈,逾四成半受訪者擔心徵費實施後,有人會貪圖方便任意棄置垃圾,影響大廈的公共衞生。另外,逾七成半受訪者擔心需要額外購買垃圾袋和指定標籤,造成經濟負擔;約四成人擔心業主會藉此加收垃圾費或租金。

  調查又發現,近四成受訪者未有使用過回收環保站、回收桶、回收流動點服務。約三成受訪者不清楚住處附近的「綠在區區」位置,二成半人因家中沒有儲存可回收物品的空間而不想參與回收,一成半人稱未能配合中心開放時間或距離太遠而沒有參與回收。社福機構指出,「綠在區區」積分計劃的入會和儲分的條件太高,市民最少要先帶2公斤回收物(相等於約100個膠樽、120個鋁罐或20份報紙)才可獲發實體會員卡,劏房居民可能因回收物數量不足而無法儲分換日用品,使回收意欲減低。

  社福機構認為,現時垃圾徵費的執行細節仍不清晰,設置配套亦需時,建議政府應按房屋類型分數個階段試行垃圾徵費,並且將計劃執行日期再延後,待收到一定成效後才正式於全港實施,以助市民適應。社福機構又建議,政府應降低「綠在區區」的儲分條件,以及延長「綠在區區」開放時間以配合在職人士需要,鼓勵市民參與回收。

資料來源:東方日報、星島日報、明報、am730(2024年3月3日)
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
 

參考資料
都市固體廢物收費

  • 垃圾收費實施後,市民在以下地點棄置垃圾前,必須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:
    – 處所內公用垃圾收集點
    – 食環署垃圾收集站
    – 食環署垃圾桶站
    – 食環署或其承辦商垃圾車(包括壓縮型及非壓縮型垃圾車)
    – 私營廢物收集商的壓縮型垃圾車(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所收集的垃圾,會以按重模式收取「入閘費」,因此不需使用指定袋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,以免雙重付費)
  • 違規垃圾是指在按袋或按標籤收費模式下,既沒有用指定袋包妥,亦沒有貼上指定標籤的都市固體廢物。
  • 具體來説,如市民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時,沒有把垃圾袋束緊,或任由當中的垃圾刺破袋身,這些垃圾便可能被視為違規垃圾。
  • 另外,如市民需棄置一些無法放入指定袋的大型垃圾(例如餐桌、書櫃或牀褥等大型家具),則必須貼上指定標籤,否則這些大型垃圾也會被視為違規垃圾。
  • 如違反垃圾收費相關法例要求,當局可向違例者處以定額罰款1500元。
  • 對於違規特別嚴重的情況,當局亦可以傳票方式檢控,首次定罪最高罰款25 000元及監禁6個月,再次定罪最高罰款50 000元及監禁6個月。

 

參考資料來源:
環境保護署(垃圾收費網站)──個人/家庭 > 常見問題
環境保護署(垃圾收費網站)──個人/家庭 > 法例要求及罰則

參考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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