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非洲,以我們樂團的所在地加納 (Ghana)為例,最初學習樂器的原因與香港不同,不單是興趣班或考取證書這麼簡單。
傳統上,樂手是族群內重要的崗位,每逢慶典、祭祀、集會等的場合上,皆有樂器合奏,按場合性質演奏不同傳統歌曲,用以帶動氣氛、激勵士氣及傳達訊息。因此,獲挑選學習樂器或有意擔任樂手都是一件嚴肅的事情,並不是每一個非洲人也有資格或機會學習「打非洲鼓」。這點跟傳統中華文化相同,即不是所有人也懂得舞獅、功夫一樣。
隨著時代變化,音樂仍然是傳承文化習俗的重要技藝,當地文化機構 Centre for National Culture (下圖)特意保留此傳統樂器之餘,更鼓勵樂曲創作,例如在首都阿克拉 (Accra)設立大型文化場所,將樂器製作(上圖)、手工藝、教學等相關活動全都集中在一起,方便刺激創作靈感。樂手亦不再單純擔當族群內的樂師,而是從事演出及教學等工作,成為專門職業。
近年,為了鋪展出國工作的機會,當地家長及小朋友出現一項頗傷腦筋的難題,就是在發展興趣技能方面,往往要在「樂手」或「足球員」之間作出選擇。
Centre for National Cultu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