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「聽覺言語治療」?

香港兒童啟迪協會聽覺言語治療顧問 方嘉慧小姐

聽覺言語治療師、香港教育大學 (特殊學習需要與融合教育中心) 客席講師、香港電台CIBS「聽清楚D」系列製作及主持人

2017年10月30日

school girl study alone in the classroom

聽覺言語治療 (Auditory-Verbal Therapy) 的特點是以「以聽能為主」,而非以讀唇或手語學習,也不需要一直看著對方或給予很多的視覺提示。它強調利用科技(助聽器、人工耳蝸、腦幹直入等)協助聽損人士把聽力潛能盡量發揮出來,讓他們自然地發展出說話及溝通能力。在澳大利亞,它是政府資助的,而加拿大和美國的主流學校也有採用,以教導永久聽障學童如何聆聽及說話。

在聽障教育歷史中,可供選擇的方法不少,如:手語 (Sign)、 全交流 (Total Communication)、口手標音法 (Cued Speech)、 語調聽覺法 (Verbal Tonal Method)、 聽覺說話法 (Auditory-Oral Approach) 以及聽覺言語治療法(Auditory-Verbal Approach)。我認為並無最佳方法,因此家長應該選擇最適合兒童康復模式的方法。

另外,聽覺言語治療也是所有方法中最強調家長的參與,並依照正常兒童的發展順序,逐步發展聽損兒童的各種能力,透過治療師和家長的緊密合作,訓練聽障兒童充份利用剩餘的聽覺來學習語言及發音,目標是讓聽障兒童成功入讀主流學校,與健聽兒童一起在正常的學習環境中成長,繼而融入主流社會中生活。

聽覺言語治療師會按照各種方法的基本原則,及持續診斷式教學中去評估聽覺言語治療是否適合個別孩子。如果發覺此治療法對某個孩子幫助不大,我們將會適當地引導他們轉用其他適合的方法去學習。要是孩子可以接受聽覺言語治療法,那麼我們就會全力輔導這個孩子學習聽與說,並協助他日後融入主流社會中。

因此,毋須刻意區分各種方法孰優孰劣,而是應該了解及尊重各種方法彼此主旨和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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