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港明年4月1日起將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,按污染者自付的原則將垃圾按量收費,一般市民需以指定袋棄置家居垃圾,否則即屬違法。環境保護署預料,一個3至4人家庭每日會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,每月垃圾費約30元至50元。
環保署昨日(19/11)表示,垃圾收費分兩種模式,第一種是按袋或按標籤收費,適用於大部分住宅和工商業樓宇、村屋、地鋪等。屆時市民要棄掉一般垃圾,需預先購買指定袋將垃圾包妥,指定袋的大小分9種,容量由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,以每公升垃圾0.11元(約1毫)計算,每個袋的售價介乎3毫至11元。若垃圾體積過大,未能放進指定袋,市民需在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才可棄置,而指定標籤則劃一收費每個11元。市民日後可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(例如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網上平台等),買到指定袋和指定標籤。環保署預計,一個3至4人家庭每日會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,即每月的垃圾收費開支約30元至50元。
第二種模式則是按垃圾重量徵收入閘費。假如垃圾是由私營廢物收集商的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,並棄置於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等廢物處理設施,則會按垃圾重量收取入閘費。這種模式主要針對工商業處所棄置的垃圾,以及小部分住宅樓宇棄置的大型或形狀不規則的垃圾,例如沙發、椅子、牀架等。
環保署稱,為配合垃圾收費實施,從8月中起已在社區展開相關推廣工作,在住宅大廈、綠在區區回收點等地點舉辦宣傳活動和現場示範,教育市民和住宅大廈的前線員工遵守法例要求,以及積極實踐減廢回收。
資料整理:《今日常識新領域》(第三版)新聞速遞
參考資料
都市固體廢物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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