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來源:unwire.hk
政府在2016年《施政報告》提出研究為長者和殘疾人士延長行人過路處「綠色人像燈」的閃動時間。運輸署昨天於北角推出試驗計劃,市民使用長者八達通或殘疾人士個人八達通,在智能裝置上拍卡,綠燈閃動的時間將延長3至4秒,綠燈時間則維持在7秒。燈柱旁亦會增設倒數計時器,顯示綠燈閃動的剩餘時間。
運輸署計劃今年首季在全港9個地方安裝有關裝置,除北角外,還有鴨脷洲、牛頭角、紅磡、屯門、深水埗、黃大仙、九龍灣和土瓜灣,屬於設有較多安老院舍和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的地區。經過研究和諮詢,署方相信延長的閃燈時間,能方便長者和殘疾人士以正常步速橫過馬路。
運輸署承認,延長綠燈閃動時間,或會對駕駛人士有一定程度影響,因此不會在所有過路處安裝此裝置,同時會密切監察道路情况。上述試驗計劃為期半年,待試驗結束後評估成效,再決定是否全面推行。
<<思考與討論>>
1. 長者和殘疾人士在智能裝置上拍卡,可令「綠色人像燈」的閃動時間延長多久?
A. 1至2秒
B. 3至4秒
C. 5至6秒
2. 承上題,你認為「綠色人像燈」延長的閃動時間足夠嗎?為甚麼?
3. 在日常生活中,長者和殘疾人士過馬路時會遇到甚麼困難?除上述方法外,還有甚麼方法可幫助他們?說說看。
<<參考資料>>
交通燈
– 交通燈管制駕駛人、騎電單車者、騎單車者和行人。
– 這些燈號指示駕駛人和行人,應在何時停車、停步和前進。
– 在停車線前,除了主要交通燈外,通常還設有輔助交通燈,其燈號與主要交通燈相同。
– 輔助交通燈通常設在路口或行人過路處對面,但也有些設在路口同一邊。
– 如主要交通燈失靈,例如綠色燈號失效,便須遵守輔助交通燈的指示,與遵守主要交通燈的指示無異。
– 駕駛人駛離停車線後,便應小心繼續前駛,無須理會剛才的交通燈號。
行人過路交通燈號
– 「紅色人像」燈號亮着時,不可橫過或開始橫過馬路。
– 「綠色人像」燈號亮定時,如情況安全,便可橫過馬路。
– 「綠色人像」燈號閃動時,不可開始橫過馬路。
資料來源: 星島日報、東方日報、明報 (2018年1月26日)
參考資料來源:
運輸署──交通燈
http://www.td.gov.hk/tc/road_safety/road_users_code/index/
chapter_8_the_language_of_the_road/traffic_lights_/index.html
運輸署──行人過路交通燈
http://www.td.gov.hk/tc/road_safety/road_users_code/index/
chapter_2_for_pedestrians/pedestrian_lights_/index.html
資料整理: 教育出版社編輯部